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申请台城城区宁凤园等5间公厕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立项。
(项目代码:2020-440781-48-01-018497)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台城街道宁凤园、上朗、明珠花园、县前一巷、学背里。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有建筑物内进行平面布置调整、内外墙装饰和加装送风除臭设备等施工,不能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由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总投资为6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1.00万元,其他费4.0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台山市台城宁凤园等5间公厕升级改造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6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