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台山市陈宜禧路与龙山路、水步大道及乔庆村道平交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美化绿化道路景观,同意在原址上建设该工程项目,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407814801073413)。
二、项目由台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陈宜禧路与龙山路、水步大道及乔庆村道平交口。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对陈宜禧路与龙山路、水步大道及乔庆村道平交口现有的中间绿化带、渠化岛的绿化带进行修剪并加种乔木14株、灌木51株及地被苗木约4746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80.6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66.23万元、勘察费为0.53万元、设计费为3.28万元、监理费为2.19万元、预备费为5.97万元,建设工程管理及其它费用为2.4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关于台山市陈宜禧路与龙山路、水步大道及乔庆村道平交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资金说明书》。
七、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4日
抄送: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