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技工学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98号),现将2025年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3 技校教育”。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2-3档。请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用省以上补助资金抵顶本地应承担部分,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此次下达资金标识为“A0109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请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科学合理制定本地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5年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情况表.xlsx
台山市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