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群众朋友:
为有效做好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北陡镇人民政府特致信广大群众朋友:从我做起、文明出行、严防山火。
一、遵纪守规,严禁用火。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为台山市森林特别防护期,期间在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吸烟、野炊、烧烤、烧荒、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文明出行,自觉防火。“林”近“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切勿掉以轻心,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自觉防火。
三、森林防火,你我同行。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人不要在野外玩火,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严防失火烧山。如发现违规用火请及时制止,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0750-5787119或0750-5788133或12119)。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营造和维护我们文明、安定和幸福的社会环境。
台山市北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