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蟲不知
留言日期:
2021-02-26
主题:
关于养殖业办理场地许可证费用以及明细的咨询
内容:
您好,我是台山市都斛镇的种鹅养殖户,近期有当地畜牧部门的工作人员联合第三方公司(广东惠兴牧业有限公司)到养殖场宣讲现在都斛镇养殖业需要办理场地许可证(原我场地已经办理过相关许可证件),当地畜牧业部门工作人员宣讲该证件需通过现场的第三方公司办理,并收取4000元人民币费用,现场畜牧业部门工作人员未能出具任何政策指引的政府红头文件,并且该4000元办理费用许可证费用没有发票开具以及可转入私人账户,想咨询有关部门三个问题,1、该许可证是否必须通过该第三方公司办理?2、办理养殖业许可证的4000元包含了什么费用项目,当地政府部门有没有标准收费明细?3、养殖户该如何办理许可证,请明确指示?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2-26
答复时间:
2021-03-03
答复单位:
江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内容: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回复:

       市民咨询的养殖业办理场地许可证是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019年12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9〕25号),其中要求规范养殖场备案审批手续,落实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林地使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制度,现有畜禽养殖场尚未办理上述法定手续的,要及时整改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善审批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的依法予以查处。我局也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镇(街)指导督促养殖场依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020年4月17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要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根据相关场所周边的自然屏障、防护设施、饲养环境等情况组织实施选址风险评估。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事项出现重大调整,较以往操作过程变化大,申办材料准备难度加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现先后分成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和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两个阶段,其中风险评估阶段增加6份材料,包括需要准备场址方圆3公里范围内的自然屏障、道路、畜禽场所、居民、工业、交易市场、水源保护地等分布数量和距离情况及县区禁养分布等情况,短期内准备好所有材料,对养殖户来说难度较大。目前,我市生猪养殖场办理进度较快。由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频繁出入养殖场准备相关材料和接触其他人员,增加疫病输入的风险,生猪养殖户为加强非洲猪瘟等疫病,进行封闭式管理,降低疫病发生风险,为保障办证材料的质量,尽快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据了解,部分养殖场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三方公司视情况收取3000-6000元不等的费用。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批办理,政府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指定任何第三方公司办理,养殖户可以自行准备办证材料,按要求提交相关申办材料,我局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和现场评估,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我局也将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的资料目录和办证流程通过邮箱发送给咨询的市民。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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