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团子君
留言日期:
2020-10-19
主题:
有关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问题
内容:
在网上服务平台上,此项补贴的申请对象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 “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但政策材料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针对对象为“到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是否每个城市政策不一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19
答复时间:
2020-10-26
答复单位:
江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关于市民咨询有关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粤人社规[2020]23号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到基层就业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收到交办件后,我局工作人员致电联系市民及解释相关规定,其表示对工作人员及时跟进解释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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