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先生
留言日期:
2020-04-15
主题:
车行占用公共车位经营的问题
内容:
近年来,台城市内不断新增车位,为群众提供了便利,但这些公共车位被精明的汽贸公司、二手车行、汽车租赁公司盯上,用于停放他们买卖或者租赁的汽车,一个车行门口就停放十余辆甚至更多。这种利用公共资源进行经营的行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商家正常停车。希望有关部门为群众办实事,将这些公共车位归还群众使用。 建议参考其他城市做法:一是将这类行业搬迁,统一在一个地方经营;二是加强执法,对超出店外摆设商品进行处罚(依据《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经营人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摆设商品、桌椅、广告牌等物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4-17
答复时间:
2020-04-17
答复单位:
江门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一、市区经营二手车场所摸排情况。

市区二手车经营场所开设情况。经查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二手车经纪登记名册,目前我市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的约80家,台城市区73家,主要分布在台城环市路、台冲路等。经调查摸排,目前市区二手车经营业者均存在经营场所面积较小、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地方、城市交通道路、城市市政设施(包括利用或者遮挡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问题。

二、整治落实情况。

目前,我局已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的具体安排,计划近期牵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工商务局、台城街道办开展市区二手车经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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