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煤矿山(矿区)综合整治,规范非煤矿山开采和管理秩序,根据企业申请,现同意依法关闭台山市耀成石料有限公司和台山市三合镇玉怀陶瓷土矿场2家非煤矿山企业矿山(矿区),关闭后不再纳入非煤矿山管理。关闭决定不免除企业应承担的生态修复及费用缴纳义务。
本公告发布后,属地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水土保持的监督落实,切实做好矿山关闭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台山市人民政府依法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矿山(矿区)名单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台山市人民政府依法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矿山(矿区)名单